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 翁華鴻 通訊員 林依靜)近日,廈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下簡稱“市仲裁院”)通過發揮市總工會駐仲裁調解工作站(以下簡稱“調解工作站”)前端預警作用,僅用11天就促成勞資雙方達成調解,快速成功化解一起涉及43名勞動者、共計362萬元薪資的群體糾紛隱患。
今年4月,廈門某技術公司勞動者陳某來到調解工作站,咨詢如何解決與公司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要從去年8月說起,當時該公司和員工協商每月緩發30%-50%的工資,緩發部分會于今年2月底一次性補發。由于公司經營困難,無法按期履行協議。
包括陳某在內的43名勞動者存在被拖欠薪資且短期內無法收到薪資的問題,他們就去申請勞動仲裁,案件分配給調解工作站。當時員工的情緒都比較激動,存在群體糾紛隱患。調解工作站立即組織3名調解員介入,并將具體情況上報至市仲裁院。
一開始,調解并不順利。由于公司與勞動者第一次約定緩發工資時,公司違約了,勞動者對公司信任度降低,不接受調解。經過調解員小朱耐心勸說,勞動者最終同意調解。
隨后,調解員們與市仲裁院、市勞動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共同走進企業了解情況,向勞資雙方釋法說理。僅7天時間,大家就完成了勞動合同、緩發協議、工資發放明細等大量材料的調查核實工作。針對無法到現場簽約的員工,調解員們以線上調解方式進行調解。
最終勞資雙方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員們還引導當事人及時申請仲裁審查確認。市仲裁院在調解工作站擬制調解協議時提前介入,僅用4天時間就完成43份調解協議的預審工作。在收到當事人的仲裁審查申請后,主動入企現場辦公。僅用半天時間便完成43份調解書的制作,并將調解書送到企業和勞動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