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廈府[2010]214號)規定,我中心集體戶不再辦理遷入手續,原戶口落在我中心集體戶的人員請按規定盡快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戶口頁借用
將有本人簽字(并按手印)的《自行保管承諾書》寄至人才中心代理部辦理,也可選擇至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服務窗口現場辦理。(郵寄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湖濱東路319號C座二樓、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收,聯系電話:0592-5396608)
《承諾書》填寫注意事項:1、請將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在空白處填寫領取承諾,并注明“領取后自行保管”。2、隨附寄送地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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