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六部門<轉發中組部、人社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廈人社〔2015〕93號)、《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高校畢業生等就業群體來廈落戶實施細則的通知>》(廈人社規〔2022〕1 號)、《關于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的通知>通知》(閩人社文〔2022〕138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規范>的通知》(閩人社辦〔2022〕153號)等有關規定,我中心為委托集體存檔單位合法穩定就業人員提供人事檔案管理服務。
一、檔案保管申請
申請檔案保管應符合以下要求:
1、檔案當事人屬于《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規范>的通知》(閩人社辦〔2022〕153號)第2.2條款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范圍中工作單位為我中心委托集體存檔的單位;
2、檔案當事人工作單位須與勞動合同訂立單位、社保繳交單位一致;
3、檔案當事人學歷信息真實有效。
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學歷信息應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可查詢;2015年6月以后畢業的技工院校畢業生畢業證書應當在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平臺(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可查詢;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檔案當事人人事檔案材料完整。
人事檔案接收必須符合關鍵材料完整的要求。具體參照《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規范>的通知》(閩人社辦〔2022〕153號)第2.4、4.3.6條款相關要求。
二、其他機構管理檔案轉入
(一)網上辦理
檔案在其他機構管理(如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的流動人員:本人登錄“福建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fjrsda.com:7003/?loginflag=false#/home)選擇“檔案接收和轉遞服務”→“檔案接收”,按照網頁提示步驟申請。(系統申報時,現工作單位須為我中心委托集體存檔的單位,現就業狀態選擇“就業”)。待審核通過后,可根據網頁提示在線打印彩色調檔函,將調檔函發往檔案保管機構調檔。(請注意:此調檔方式不涉及人事關系入廈審批。)
操作流程圖,如下:
平臺也可通過手機登錄“閩政通”APP搜索“流動人員檔案服務”,微信公眾號“福建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公共服務平臺——服務大廳”或者微信小程序“福建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公共服務平臺”進入相關辦理界面。
(二)窗口辦理
提供以下材料至窗口取號辦理,審核符合出具調檔函條件,現場開具調檔函交申辦人,由申辦人向檔案保管機構申請調檔。相關資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證件;
2、現單位簽章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登記表》一份;
3、勞動合同原件;
4、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溫馨提示:檔案當事人屬于閩人社辦〔2022〕153號文件第4.3.6條款規定的特殊群體人員,根據學習經歷提供相應學歷材料:①國內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等)學歷材料:學籍檔案。②國(境)外高中學歷材料:高中成績單(紙質原件或電子版打印件),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有條件的應同時提供具備翻譯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③高中階段之后,國內成教學歷材料:各學習階段學籍檔案、《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及畢業證書復印件、《學位認證報告》或《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位證書復印件(每個層級學歷各1份)。④高中階段之后,國(境)外學歷材料:每個層級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紙質原件:2019年6月28日之前提交認證的;電子版打印件:2019年6月28日之后提交認證的)、學位證書復印件、成績單(紙質原件或電子版打印件)。⑤國內各階段學籍檔案應由形成單位裝袋密封,密封處加蓋材料形成單位有關部門公章。⑥國(境)外學歷人員,如國內檔案在其他機構管理的,可在辦理接收手續后,憑我中心開具的調檔函調取檔案。
三、本機構存檔人員檔案調整
(一)存檔人員調整單位委托
1、單位委托集體存檔終止
存檔人員與工作單位解除關系,應在一個月內將解除關系證明材料存檔。
2、存檔人員調整委托集體存檔單位
提交與現單位近期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現單位簽章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登記表》一份,人才中心審核通過后,材料予以存檔。如前一委托集體存檔單位解除關系材料未及時存檔,應先(或同時)提交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解除單位委托集體存檔證明。
(二)存檔人員檔案轉出
1、已解除單位委托集體存檔人員檔案轉出:提交接檔單位出具的調檔函原件至綜合窗口辦理,或通過“福建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公共服務平臺” (https://www.fjrsda.com:7003/?loginflag=false#/home)網上辦理。
2、未解除單位委托集體存檔人員檔案轉出:提交委托集體存檔單位簽章的離職證明原件(或解除單位委托集體存檔證明)和擬調入地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調檔函辦理。
(三)存檔人員退休調檔:
1、已解除單位委托集體存檔人員退休調檔:須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至綜合窗口取號辦理。如委托代辦,需同時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辦理。
2、未解除單位委托集體存檔人員退休調檔:可提供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單位介紹信或離職證明(離職人員領取檔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至服務窗口取號辦理,或者由單位登錄“廈門人才網—單位委托集體存檔賬戶”,選擇相關人員記錄,提交退休調檔申請。申請通過一個月內,由退休人員本人攜身份證至我中心檔案部領取個人檔案。如逾期未辦理,需單位重新提交退休調檔審核申請或持單位介紹信原件至綜合窗口取號辦理。如委托代辦,需同時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辦理。
溫馨提示:
1、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12號)要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應當通過機要通信、專人送取或郵政特快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進行。對曾屬于黨政領導干部、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軍隊文職人員人事檔案的,應當通過機要通信或專人送取方式進行轉遞。嚴禁個人自帶檔案。
2、根據廈人社〔2015〕93號規定:“離職人員的人事檔案原屬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或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單位管理的仍由原檔案保管單位管理,其它離職人員的人事檔案由其戶籍所在區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3、身份證僅用于現場核驗身份,不作為收件材料,無需紙質或電子復印件存檔。
4、除退休人員調檔外,其他窗口業務可窗口取號辦理也可寄件辦理(郵寄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湖濱東路319號C座二樓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聯系人:人事代理部,聯系電話:0592-5396608,郵編:361012)。寄件辦理請備齊相關材料,另附清單注明辦理事項、材料清單等內容,如需回郵(回寄調檔函)請注明回郵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5、《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登記表》、《辭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我中心存檔人員可登錄“廈門人才網”選擇“人事檔案服務——檔案查詢及存檔證明(或調檔函)打印”業務,輸入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實名認證后,在線自動填寫打印。也可至“廈門人才網—下載中心”下載《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登記表》、《辭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解除單位委托集體存檔證明》,網址:www.nfhotline.cn/net/page/downloads.aspx。
6、調檔函有效期3個月,人事檔案應在半年內轉遞至人才服務中心,逾期需重新提交申請及申請材料。
7、如有疑問請通過“廈門人才網→人事檔案服務→咨詢問答→我要提問”留言。
8、黨組織關系和戶籍關系在檔案管理服務機構的,辦理檔案轉出時,黨組織關系和戶籍關系應一并轉出。